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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安全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0年项目申请指南

为促进建筑安全监测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学术交流,重点针对韧性城市所需应急技术与装备的研发,本中心设立研究基金,资助国内外学者和科技工作者开展相关研究。

一、资助方向

北京市建筑安全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0年度主要资助范围包括:

1.机器人与智慧建造

101.建筑机器人与建筑工业化装备技术研究

102.应急救援机器人技术研究

2.应急建筑设施与装备

201.应急建筑结构设计技术研究

202.多功能载运平台与特种车辆技术研究

203.建筑结构先进制造技术研究

3.建筑机械安全监测与控制

301.临时建筑结构安全监测技术研究

302.建筑机械检测与控制技术研究

4.城市突发事件处理与智慧决策

401.应急救援人因工程技术研究

402.突发事件协调优化理论技术研究

二、资助对象、资助课题数量与额度

(1)资助对象

本中心研究基金下设引导性课题和开放课题两类。其中,引导性课题申请人必须是本中心固定人员,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开放课题申请人包括校内外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凡国内外教学科研人员、实验师及工程师等均可在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范围内提出课题申请,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后,可获得本实验室研究基金的资助。校内研究人员所承担研究基金课题的成果,应能作为未来两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基础。

(2)资助课题数量与额度

2020年研究基金数量:引导性课题5-8项,开放课题1-3项。其中,重点研发课题3-5项,其他为一般性课题。

2020年研究基金额度:重点研发课题8-10万元;一般性课题3-5万。

三、基金课题的申请

1.工程中心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研究课题的申请:

(1)研究内容符合资助方向;

(2)学术思想新颖,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

(3)主要的研究内容未受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北京市教委项目的资助;

(4)申请者与课题组成员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及时间保证;

(5)经费预算合理。

2.申请者必须是研究基金课题的实际主持人。

3.引导性课题和开放课题的研究时间均不超过2年。2020年的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

4.北京以外的申请者将申请书以邮寄方式交至本实验室。基金申请的截止2021年1月20日(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快递单据为凭)。申请者必须认真填写申请书(一式三份),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书不予受理。同时,应发送申请书电子版至中心邮箱。

5.限项要求:申请者申请课题数,主持基金课题数不超过1项,连同参与的基金课题数不超过2项。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课题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和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申请者最多允许连续主持2次基金课题。

6.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应在适当位置标注“北京市建筑安全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基金资助课题”,英文标注"Funded By Open Research Fund Program ofBeijing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Monitoring for Construction Safety”。作者单位应标注“北京市建筑安全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英文:Beijing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Monitoring for Construction Safety)。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其中,引导性课题和开放课题至少发表1篇以本中心为第一标注单位的SCI或EI期刊论文(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还需研发装备或者样机1套,或开发系统1套。

四、基金课题的审批、立项与验收

1.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基金课题的评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

(3)申请者的课题数连同在研资助课题数超过两项;

(4)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5)明显缺乏立项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不合理;

(6)不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

(7)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

(8)已从其它部门获得充足的经费;

(9)申请者对已获资助课题,不执行研究基金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补正的,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发表规定数量的论文或未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的。

2.中心主任于2021年1月底签发评议结果,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

3.课题负责人应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本中心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研究基金结题后,由中心组织对课题成果进行验收评估。验收评估委员会成员由中心学术委员会及外聘专家组成。对于评估优秀者,在下一轮基金申请时予以优先资助,对于未完成者,今后不再资助。

5.成果的界定原则为:凡受本中心经费支持的成果,只能在本中心使用一次。包括以下规定:(1)凡是由本中心2021、2022年市财政专项支持的研究成果,不能用于本次研究基金课题的验收;(2)凡是由本中心对教师科研项目奖励经费支持的研究成果,不能用于本次研究基金课题的验收。

6.凡是由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北京市教委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不能用于本次研究基金课题的验收。

7.文章发表后,电子版和纸质文档须报送实验室办公室备案。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永源路15号,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市建筑安全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邮编:100044

联系人:苗新刚

电话:13426018332

E-mail:miaoxingang@bucea.edu.cn


附件:1.北京市建筑安全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实施细则

          2.课题申请书


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市建筑安全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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